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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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723 | 回复0 | 2014-4-10 15: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able][tr][td]  华中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华中师范大学从1955年就开始举办成人教育,1958年在武汉开办夜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举办成人高等教育最早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1987年12月设立成人教育学院,2001年8月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目前,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有各类在校生10000余人,招生范围已覆盖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安徽、云南、浙江、黑龙江、新疆等十几个省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始终坚持科学、规范、严格、高校的管理理念,确保了优秀的教学质量,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得到了国家的多次表彰。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为在职、从业人员和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2、报考中专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中专高中(含应届)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系列教育的大学专科学历(含应届)。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1)从即日起,可到我院或各分院进行报名登记。以各省、市、县(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2)报名手续:考生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二代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C、蓝底登记照一寸二寸各五张;D、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可在华中师范大学有成人教育计划的省份或湖北省境内就近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现场确认点根据当年政策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凡报考我院成人教育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最新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各科试题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制卷。

四、录取、报到和注册

   1、根据我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学员名单报省招生部门审批。

   2、根据我省录取工作安排,今年我院新生录取通知将统一寄发。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员入学后,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

   5、学员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由学院报请省教育厅和省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

五、招考专业以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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