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关于清理超年限学生学籍数据工作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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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361 | 回复0 | 2017-5-4 09: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规范我校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轻工大继教[2016]10号)对学制的规定和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其规定学制两年,我院将逐步对历年未按期毕业学生进行清理。现将拟清理的有关数据情况及相关学生信息予以公示。

相关学生、函授站点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2017年5月25日前与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科联系。

联系电话:027-83937399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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