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2017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川省面试报名公告

[复制链接]
查看2962 | 回复0 | 2017-12-11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8年1月6日至7日进行。为做好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考生在2017年12 月12日至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二)现场审核:考生在2017年12月17 日- 19 日(上午8:30-17:00)在规定的面试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见附件1)。
  (三)网上缴费:考生通过现场审核确认后,须于2017年12月20日17:00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在2018年 1月3日- 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考生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四川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 www.chsi.com.cn (39.22 KB, 下载次数: 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