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山东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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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74 | 回复0 | 2016-4-22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户籍为山东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在校生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据部分在省外高校就读、户籍为山东的考生反映,部分省份今年上半年不举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无法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面试。考虑到这部分考生就业需要,经研究,本次教师资格面试,允许户籍为山东省在省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在我省报名考试。  上述考生须具备《山东省2016年中小学面试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于4月24日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选择户籍所在地作为面试考区,并持以下材料按公告中规定的现场审核地点和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原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上述考生的就读学籍等信息真实性现场不能认定的,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核实,审核发现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1日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之处,敬请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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