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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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43 | 回复0 | 2015-7-21 1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able][tr][td]一、学校概况
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公办学校,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1.6万人。

学校现设经济学系、环境资源与国际贸易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已经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设有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控评估中心、湖北数据与分析中心等31个科研机构。学校另设有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办了独立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52人,其中“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4人、讲座教授6人、主讲教授8人,国家级学科带头人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1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4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3人,教授100人、副教授321人,一大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并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学校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3个,拥有金融投资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国际贸易仿真实验室、英语自主学习中心等各类实验室67个。

自学校办学以来,始终坚持从严治校、注重实践和面向地方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鲜明特色,共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名优秀人才,不少校友走上了各地国家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岗位或成为单位的中坚骨干。湖北经济学院组建以来,办学实力和社会声誉日益提高,在省属同批次院校中历年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一直名列前茅,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稳居90%以上。

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函授)是湖北经济学院的办学形式之一,办学层次有高中起点专科(高起专)、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我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在办学过程中坚持育人为本、严格管理、注重质量的方针,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经济、管理及其他领域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进一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湖北经济学院继续面向社会招收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层次的业余(函授)学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2、年满17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为9月1日以前出生)的考生方可报名。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技校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得办理报名手续。

5、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
<div align="center">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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