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四川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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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568 | 回复0 | 2016-4-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iv class="table_box">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6年5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做好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9日-24日;
  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25日;
  网上缴费时间:4月24日-29日。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
  1、2016年上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2016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考生须选择应试考区,现场确认期间到报名时所选择的考区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三)缴费方式及准考证打印: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9日17时。2016年5月16日-22日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四)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四川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 www.chsi.com.cn (39.22 KB, 下载次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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